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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建村字[2010]13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有关市规划局:
  现将《2010年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今年的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2010年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小城镇在推动城镇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拉动消费、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实施监管,深化各类特色小城镇创建活动,强化古村镇保护利用。统筹城乡规划建设,选择1-2个县,开展推进城镇化试点,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工作要点:
  一、加快推进城镇化
  (一)加强村镇规划工作。编制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个、小城镇总体规划60个、村庄规划2000个(各市编制任务见附表)。组织村镇规划技术评审和成果评优,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开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宣传培训。抓好县域建设项目选址管理,提高村镇范围内“一书一证”和“一书两证”的发放率,组织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督查。
  开展重点镇、产业集聚用地和新型社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指导重点镇依托自身优势资源,编制产业集聚用地详细规划,有条件的地区做好新型社区详细规划编制。强化建筑外观设计,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住宅小区,营造个性鲜明的环境风貌。开展镇域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
  (二)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扶持重点镇发展的配套政策,使其成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中心,实现率先发展。深化城镇化示范镇、景观旅游名镇、历史文化名镇、园林城镇等特色小城镇创建活动,增强小城镇吸引特色产业和优势项目的能力。开展第二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审定工作。开展园林城镇创建活动,加强建制镇绿化建设,全省建制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22.9%。继续开展创建“山西省城镇化建设示范镇”、“山西省村庄建设示范村”、“山西省村镇康居住宅示范小区”活动,适时组织对已命名示范村、镇、小区进行复查。
  (三)开展推进城镇化试点。选择1-2个县,启动城镇化推进试点,重点抓好城乡规划全覆盖、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试点的资金支持力度。一是加快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有条件的地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用地规划,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二是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搞好区域供水、垃圾治理、城镇道路及排水沟渠建设、街巷硬化绿化,以及自然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保护,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四)抓好小城镇建设考核、统计和培训工作。考核公布全省小城镇建设先进镇,确定建设资金补助范围。规范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准确反映全省村镇建设基本情况,发挥统计信息在指导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村镇建设助理员培训,颁发新的助理员上岗证书和专用印章。强化村镇项目开工和村镇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利用好亚行贷款加强小城镇建设,按照贷款协议,加强对小城镇贷款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提款报账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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