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现场办公活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物业、公交、通讯、金融、保险、邮政、广播电视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立足本单位服务职能,积极开展现场办公活动,将办事公开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各类学校要开展校务公开活动,悬挂宣传标语,做好高、中考招生政策等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报考。各类医疗服务机构要开展院务公开活动,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收费标准、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等重点环节的信息。积极开展医疗服务调查问卷等活动,主动征求患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五)通过新闻媒体,实现与民互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行风热线、行风面对面、今晚会见、民生会客厅、关注软环境、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以及便民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媒介,充分开展与民互动活动,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协调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开展群众评议和征求意见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开展网络评议、受理并解答民心网转办件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专题研究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日活动,把这项工作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积极争取本地区、本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支持,切实做好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工作,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2010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实施方案,并于5月7日前上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362房间,电话:2236815、5585806;传真:2211616;电子邮箱:aszwgk@163.com)。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撰写政务公开理论文章,对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指导意见。
(二)务求实效,保障安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群众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禁铺张浪费,搞“面子工程”。在政务公开日活动过程中,对群众提出的政策咨询,原则上要求现场予以答复。现场难以答复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在户外搞集中统一活动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好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维护好活动秩序。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防火灾、踩踏等恶性事件,确保活动现场广大群众的安全。
(三)认真总结、搞好评比。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协调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拍摄工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上报活动总结和照片信息。活动总结要充分反映出本地区、本部门活动的规模和成效,尽量用数字和实例说话。图片要以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与群众互动的画面为主,清晰且大小不低于1600X1200像素,并配有详细说明。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在民心网上择优播放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工作总结、照片等信息。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本次活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到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