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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0年城乡绿化暨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8.进一步加强对繁华商业街区、交通客运枢纽、城市广场等重要节点及周边交通秩序的治理。同时,对沈阳站、沈阳北站、长途客运站、机场等窗口地区周边出租车违规运营、欺诈旅客、黑出租车等问题进行治理,并迅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上述工作由市公安局、建委、交通局、规划国土局、城建局等部门会同相关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各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的沈阳市城乡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负责城乡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市行政执法局作为指挥部工作部门,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新闻宣传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四大战役”中,城市绿化和道桥建设工作由市建委牵头,农村绿化建设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环境卫生和道路整修工作由市城建局牵头,交通管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各地区及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

  (二)狠抓责任落实。按照“部门指导,区域负责”的原则,各指挥部要迅速制定任务分解表,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并切实承担起行业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专人、排定工期,确保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确保资金到位。今年市政府安排16.5亿元用于各类设施维护、环卫和污水垃圾处理等维护及事业费支出,新增9.9亿元用于筹办全运会,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绿化,市财政局要加强上述计划资金的调度,保证城乡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也要高度重视、积极筹措,确保各自配比资金按时到位。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区县财政配比资金到位情况的监管,每周向市指挥部及时报告情况。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市政府关于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按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全面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履行招投标手续。

  (四)强化督查督办。成立联合督查工作组,实行定期报表制度、每周例会制度,对城乡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工作质量进行督查督办。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作用,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城市管理各类问题,已经完成建设并实现联网的市级平台和铁西、和平、沈河、大东、皇姑、浑南6区平台,3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于洪、东陵、苏家屯、沈北等4区6月30日前全部建成,并实现市区联网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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