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打击非法营运净化客运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0〕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交通局关于《打击非法营运净化客运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打击非法营运净化客运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交通运输局)
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及各种违规营运行为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市政府决定于4月16日至7月15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净化客运市场”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净化客运市场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使非法营运得到明显遏制,道路运输违规违章经营行为明显减少,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建生(副市长)
副组长:郭德魁(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晓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张建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越峰(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白金贵(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处政委)
高海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客运办主任)
李建华(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任选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刘作铭(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史力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乔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李建国(太原电视台副台长)
徐大为(太原日报社副总编)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主任由张建刚兼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各成员单位协调和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运政执法,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整治非法揽客、异地经营、定点往返和其他非法营运行为,取缔非法营运车辆发车点,将涉嫌非法营运车辆牌号抄告公安高速交警进行查处。打击非法营运的机动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和电动三轮车,规范出租车营运行为,建立公正有序的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