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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太原”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太原”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10〕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办,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数字太原”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数字太原”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数字太原”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是以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为基础,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为核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的面向政府、公众和行业用户的开放式信息服务平台。2009年7月15日,我市“数字太原”基础地理空间框架项目在全国率先通过国家验收,标志着我市“数字城市”建设和应用进入了新的阶段。为更好地推广、使用和建设“数字太原”地理信息平台,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创新城市建设管理为主线,以建设“新太原”为目标,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促进“数字太原”成果推广应用,为实现现代都市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服务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数字城市”建设要求,以公共平台为依托,以电子政务为切入点,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用3年时间实现公共平台应用在全市各部门基本覆盖目标。到2010年底,市政府部门重点业务系统与公共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完成交通、水务、民政、气象等部门推广应用;公共平台成果基本满足社会公众对地理信息及其服务需求。到2011年底,整合完成全市经济社会信息库推广应用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工商、税务、公安、质监等部门推广应用,建成全市较为全面的法人和人口信息库等。到2012年底,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推广应用覆盖到其他部门和领域,实现“数字太原”成果应用全覆盖,全面提高我市宏观决策、公共服务、应急处置能力。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数字太原”成果推广应用取得成效,成立“数字太原”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推广应用领导组。组长由副市长吉久昌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薛维柱和市国土局局长张宝玉担任;成员为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经信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辖六区政府分管信息化建设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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