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层次扩大直接融资
(十二)扩大主板市场融资规模。围绕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加大对关联性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上市的扶持力度,积极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在主板发行上市。积极支持运作规范、业绩突出、具有扩大经营规模和再融资能力的上市公司,采取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增强公司实力,推动公司整合提升。(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主办,省国资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协办)
(十三)发展中小板创业板市场融资。总结资本市场“晋江现象”的成功经验,加大对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要加强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网络、海洋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持,通过大力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新产业集群,推动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成长性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到中小板、创业板发行上市。积极支持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资本实力。(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主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协办)
(十四)推动境外市场融资。继续加强与香港、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等境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中介机构合作,加大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力度,帮助省内企业了解、熟悉境外市场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推进企业到境外上市和再融资。(省发展改革委主办,省外经贸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协办)
(十五)促进场外市场建设。
1.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将福州、厦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列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园区,改善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型企业的股权流动性。(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厅、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主办)
2.研究推动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展为非上市非公众公司开展私募股权融资和股权转让业务,并争取发展成为海峡两岸股权交易市场,为台资企业和海西区域内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与转让提供区域性的市场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产权交易中心主办,省台办协办)
3.探索以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为载体建立非上市创业企业产权(股权)交易市场,为创业资本提供进入和退出通道。(省科技厅主办,省发展改革委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