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现代服务业物流高端人才培养的意见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现代服务业物流高端人才培养的意见
(浙人社发〔2010〕125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发改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浙政发〔2008〕56号)精神,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现代服务业人才队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现代物流业高端人才的培养工作提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紧紧围绕我省现代物流业长远发展需要,积极调动政府、企业、个人的积极性,通过3年努力,整合资源,创新举措、提升效益,加快建设一支既了解省情特点、又熟悉国际规则的现代物流业高端人才队伍,引领带动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动我省现代服务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根据我省物流业发展需要,从2010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培养150名左右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熟悉国际惯例和规则、掌握本行业专业知识的现代物流业领军人才,努力为加快发展我省现代物流业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培养对象

  现代物流业高端人才的培养对象:在政府职能部门及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服务行业工作,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

  三、培养形式

  (一)高级研修班

  通过聘请国际、国内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讲授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知识,把握当前物流业学术前沿的最新动态;通过学习考察、理论研讨,学习同行的先进管理经验和运作模式,相互借鉴和提高。高级研修班的办班时间一般为10-15天,每年举办1到2期,每期人数为25人。参加对象为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物流企业的负责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