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鼓励、支持台商投资高新技术园区和研发机构。吸引台湾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参与技术研发、共建科技园区和创新平台。重点推动厦门火炬园等科技园区与台湾新竹等高科技园区的密切合作,联合开发通信设备、消费类电子产品、海洋高新技术等新产品,促进产业深度对接。鼓励台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台办、财政厅、科技厅、外经贸厅和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培育创新创业人才
1.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端创新人才。加快实施《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通过5~10年时间,重点培养、引进300名左右来自海外和一大批来自国内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打造200个左右产业人才高地,形成50个国内一流的创新团队,构建100个能明显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的产学研创新平台。(省人力资源开发办牵头负责,省教育厅、科技厅、经贸委配合)
2.培养一批高层次创业人才。认真贯彻《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实施“海西创业英才”计划,围绕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依托高新技术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业人才和创业团队。全省共培育技术型创业企业家1000名以上。加大对创业人才支持力度,政府主导的创业(风险)投资基(资)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建立一批创新创业基地,表彰奖励做出重大贡献的创新创业先进单位和个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牵头负责,省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经贸委配合)
3.培养一批高技能专业人才。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着力加强重点专业、示范性实训基地和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职业技能竞赛,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探索开展产业高技能型专业人才订单培养方式,着力培养一大批具有高技能的生产一线创新人才。全省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型人才占比力争达到25%以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省教育厅、经贸委、国资委、人力资源开发办配合)
(八)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1.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深化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支持企业建立专利工作交流站,并加快建设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和专利信息库。开通企业专利申请和资助的绿色通道,加大国内授权专利年费、向外国申请专利等方面资助力度,加快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建设,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积极搭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专利技术展示交易等中介服务平台,促进专利项目与企业对接,加速我省专利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选择若干重点技术领域,形成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全省实现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2%以上,发明专利占比明显提高,培育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1000家以上。(省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省经贸委、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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