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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4.加快高新技术园区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区内产业集聚和特色产业基地发展,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区域经济中的比重。支持省级高新区和其它符合条件的技术开发区申报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加快推进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二次创业及资源整合,成为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增强产业技术支撑能力

  1.提升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技术研发水平。按照“集成制造、精密制造、柔性制造、敏捷制造”的要求,围绕龙头企业、骨干项目和品牌产品,加强产业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引进,提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着力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建材、冶金、纺织、轻工、林产等传统优势产业,以质量品种、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工艺优化、装备更新、安全生产为重点推进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创新、研发设计,开发应用新型材料,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实现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以上,消化吸收再创新与技术引进的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贸委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2.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能力。加快实施“农业科技跨越计划”、“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农业科技重大专项和区域科技重大项目,在种子种苗、农业生物、设施农业、精细农业、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和农林水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领域开展攻关,突破农业产业化的技术瓶颈。继续加大农业科技成果的集成示范和推广应用力度。着力开展“星火计划”、“富民强县”、“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示范,培育和扶持一批农村新兴产业、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组织实施农业“五新”入户工程,开展“千人百村万户”推广活动,扶持一批农业“五新”推广示范重点基地。深化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加快构建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实现科技进步对农业贡献率提高5个百分点,建设10个具有福建特色、优势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海洋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达60%以上。(省农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水利厅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3.强化现代服务业共性技术开发应用与示范。围绕电子信息、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数字信息及空间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快突破一批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一批服务技术应用示范模式,培育一批新型服务企业,形成一批新型服务业标准,初步建立新型服务业共性技术和服务支撑体系架构。注重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加快建立一批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家庭网络、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应用信息服务示范平台,强化现代物流科技创新,推进现代物流信息整合及过程优化技术的综合应用。推动“三网融合”。围绕制造业设计、数字服务、文化传媒、建筑设计、咨询策划和休闲消费等重点创意领域,加快推动数字媒体的技术开发、系统集成及营销运营平台建设,促进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实现新型服务业增加值占全部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贸委、交通运输厅、卫生厅、信息化局、广播电影电视局、通讯管理局、数字办、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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