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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构筑科技研发高地

  1.建设若干个海西研发高地。加强与产业发展高度关联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在电子信息、光电、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与新医药、现代农业、海洋与渔业资源综合利用等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重点建设20个高水平、引领性的海西研发高地,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培育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点。加快组建海西研究院,使之成为海峡两岸相关产业及研发机构的技术交流、产业对接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合作平台。争取设立南方海洋研究中心,重点加强海洋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省科技厅、教育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办配合)

  2.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加大高等院校“211工程”实施力度,重点支持对我省产业有重要技术支撑的电子信息(软件)、光电、石化、生物医药、物流和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相关学科发展,争取新增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8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贸委、人力资源开发办和省内高校配合)

  (二)集聚高新技术产业

  1.实施海峡西岸高新技术产业带发展规划。按照发挥资源优势、形成特色产业、错位发展、分工协作的要求,通过区域层次分工与协调创新模式,做强做大国家和省级高新区,提升中心城市的创新能力和辐射能力,实现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指数位居全国前5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3%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牵头负责)

  2.实施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科技重大项目。围绕实施我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壮大21个成长型产业集群、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启动或滚动支持20个以上科技重大专项,每年组织实施50个以上的区域科技重大项目,加强区域性主导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力争尽快获取和转化一批重要成果,造就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省科技厅牵头负责,省经贸委及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3.加速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应用科技规划、产业和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和技术预见等创新管理工具,编制重点产业技术路线图,引导各类创新主体集中优势,联合攻关,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供技术支撑。重点培育集成电路与软件(及系统集成)、新一代网络产品及设备、光电、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6个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加快形成销售收入分别上300~1000亿元的产业规模。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完善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贸委、信息化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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