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0〕10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09〕17号),依靠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区域创新体系,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将《福建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福建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的精神,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以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核心,以致力推动产业振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首要任务,注重统筹协调合力协作,注重有效提升载体平台,注重加快形成人才高地,扎实推进原始创新,突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实现自主创新能力跃居全国前列,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总体目标:认真做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八项重点工作,到2013年,全省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位居全国先进行列;全社会科技投入显著增加,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应用基础研究能力上新台阶,承担国家级项目数和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奖励数有较大增长;创新型人才大量涌现,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断增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对技术创新依存程度明显提高;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位居全国前列;闽台科技交流合作更加紧密,打造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海峡西岸区域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贡献率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