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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经贸委系统2010年纠风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经贸委系统2010年纠风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经贸监察〔2010〕226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贸发局):

  现将《全省经贸委系统2010年纠风工作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一日

全省经贸委系统2010年纠风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八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省政府纠风办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现结合我省经贸工作实际,提出2010年纠风工作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加快发展、维护民生,进一步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组织开展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在全省全面顺利开展,确保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二)贯彻落实省政府25号文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抓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9]25号)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规范部门的执收执罚行为;结合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各种涉企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中央和省里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一律不得继续收取;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问题,任何单位向国有企业要求捐赠、捐献、公共事业捐款必须经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加大涉及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案件查处力度,把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落实到位;宣传贯彻《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完善涉企收费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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