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确保实现“治超、保通、保安全”的各项要求。
(二)坚决遏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从现在起到6月30日,因镇南桥(K96+100m)加固改造,严禁车货总重超过25吨的车辆通行。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和宣传车、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相关企业、沙石场、矿场主广泛宣传,从源头规范装载、合法运输,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以及拒不接受检查、无理取闹、暴力抗法等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积极协调周边市县,召开相关企业座谈会,开展区域联动,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治超保通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全天候值班,有序疏导车辆,及时处理拥堵。在可能发生拥堵部位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负责车流人流畅通、安全。在道路大修、桥梁加固改造期间,对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道路、桥梁安全畅通。
(三)联合执法,严管重罚。在省道103线思蒙段设立1个联合治超执勤点,在省道103线眉山段设立流动巡查岗,实行24小时值勤,及时发现和查处超限超载车辆。交通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四川省交通系统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超限20%以下的车辆,实行行政处罚和收取公路路产补偿费;对超限20%以上的车辆,在实施行政处罚和收取公路路产补偿费的同时责令卸载,坚决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对顶风违法车辆实施顶格处罚。公安交警部门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对违法超载进行严肃处理。
(四)制订预案,处置应急。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应对有力”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积极稳妥地推进“治超保通保安全”工作。公安机关对聚众闹事、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治超站点设施和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执法人员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暴力抗法者,要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