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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道103线眉山段治超保通保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道103线眉山段治超保通保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眉府办函〔2010〕40号)


东坡区、彭山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省道103线眉山段治超保通保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省道103线眉山段治超保通保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96号)和交通运输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交函〔2010〕151号)精神,根据省交通厅、省经委、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大件运输通道加固改造期间大件运输保障的通知》(川交函〔2009〕394号)要求,为确保省道103线眉山段的安全畅通,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4月26日至2011年2月28日,在省道103线眉山段开展“治超保通保安全”专项治理,为确保“治超保通保安全”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和省十三部门关于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抓治超就是促经济发展,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的理念,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实施“治超保通保安全”专项治理,确保省道103线眉山段道路、桥梁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省道103线眉山段“治超保通保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万俊才任组长,市交通局局长龙学渊、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杨云峰、东坡区政府副区长郭建华、市交通局副局长汪文毅任副组长,市交通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法制办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副局长汪文毅任办公室主任,市路政支队支队长黄勇、市运管处处长徐明、东坡区交通局局长孙克勤、东坡区思蒙镇镇长邹和良、彭山县交通局局长王学全、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大队长杨静华、彭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杨刚为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工作中要注意及时研究处理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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