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讲述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编制、临灾前怎样启动和实施预案,有效组织群众安全撤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域。
(四)重点培训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并指导如何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五、组织实施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宣传培训活动由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分系统、分层次培训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工作任务。
1.各区县政府负责对本辖区范围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的广大干部职工,及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培训。
2.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本系统及所属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二)培训方式。
培训活动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
1.专题培训。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采取专题培训、集中办班的形式,分别对广大干部职工、重点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2.巡回宣讲。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宣讲团”要深入基层单位、重点工程建设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现场,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讲活动。
3.以会代训。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4.媒体宣传培训。各区县政府要充分运用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主流传媒,通过在报纸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报道、电视台播放地质灾害宣传片、网络登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使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宣传培训进度安排。
1.部署动员。4月15日-4月24日,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拟定本行政区域、本系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宣传培训活动。
2.组织宣传培训。4月25-5月15日,各区县政府、各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本系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
3.总结。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应于5月15日全面完成宣传培训活动,并于5月19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送市国土资源局统一汇总后报市政府。
六、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