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相应成立以一把手亲自挂帅的伏季休渔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休渔管理工作。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主动协调当地公安、边防、消防、工商和民政等部门的积极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伏季休渔的宣传、管理、执法、治安和消防等方面的工作。市渔政支队要全力以赴,尽可能多地抽调力量充实第一线管理,深入渔区、渔港,帮助渔船和指导当地渔村落实各项休渔措施,确保休渔期间各项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休渔氛围。
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开展伏季休渔宣传活动,迅速掀起声势浩大的伏季休渔宣传热潮。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深入到渔村、港口、码头、市场、油库等渔业活动场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宣传画册、派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巡回广播、制作宣传录音录像、设立伏季休渔倒计时牌和召开渔民大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的渔业产业政策和养护海洋渔业资源的法律法规,宣传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制度和往年伏季休渔先进典型事例,继续宣传休渔期提前、时间扩大、休渔对象增加等政策规定,增强广大渔民养护渔业资源的意识,提高渔民群众参与伏季休渔的自觉性。
3、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奠定良好休渔基础。
(1)建立应急机制和制订工作具体措施。为保障休渔期间渔船安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安全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有序进行处理。各级要在认真总结去年休渔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畏难情绪,做好渔船的“防风、防火、防盗”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既防止大批渔船强行冲港违规出海生产,又要强化对渔港和渔船的安全大检查、大力清理整顿渔港、妥善安排渔船避风锚地,要制订切实可行的休渔管理工作具体措施,执法队伍的人员、车辆、船只都要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出现事件,确保随叫随到,把群体性违法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2)建立值班和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市、区(县)海洋与渔业局要设立伏季休渔专线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伏季休渔信息的报送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3)认真界定伏季休渔对象。各区(县)要抓紧界定休渔对象船,造册登记,并在渔港、码头张榜公布,便于渔民群众互相监督,同时要及早对伏季休渔所涉及的渔民逐一派发《伏季休渔通知书》或《致休渔渔民公开信》,使渔民深入了解伏季休渔的各项规定。为确保不发生单层刺网和双刺网在休渔期间混乱交替使用的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单层刺网休渔对象要向主管部门签署承诺书,各级要按要求办理。
(4)组织渔港清理整治。渔政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对渔港进行清理整治,清除渔港航道、泊位及码头的违章设施,规划渔船泊位,确保每艘渔船都有合适的位置停泊,确保渔港航道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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