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2010年汕头市伏季休渔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10〕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海洋与渔业局制订的《2010年汕头市伏季休渔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六日
2010年汕头市伏季休渔实施方案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
为确保全市伏季休渔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局伏季休渔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休渔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把伏季休渔制度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资源的养护与合理利用,确保海洋渔业资源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渔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强化领导,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关注民生和服务渔民,进一步维护休渔期渔区的安全稳定,确保今年伏季休渔任务的落实。
二、休渔海域、时间及作业类型
(一)休渔海域
我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二)休渔时间
2010年5月16日12时至2010年8月1日12时。
(三)休渔作业类型
除单层刺网和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三、实施步骤和主要工作
按照农业部和省局的休渔部署,今年伏季休渔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15日至5月15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健全领导机构,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做好伏季休渔的思想发动和组织管理准备。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各级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渔区渔民稳定的高度,加强对今年伏季休渔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把休渔工作作为一项政府行为认真组织实施。
我市成立以市海洋与渔业局黄文魁局长为组长、渔政支队麦贤仕支队长为副组长的伏季休渔领导小组,市渔政支队、市局办公室、渔业科、计财科、资源环境站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的休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渔政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