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督导。市政府应急办、市民政局负责整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对宣教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使“防灾减灾日”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防灾减灾日”活动结束后,请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于5月20日前将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应急办。
联系电话:3115792,传真:3191361。
附件:“防灾减灾日”设点宣传安排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防灾减灾日设点宣传安排表
单 位
| 时 间
| 地 点
|
市国土局
| 5月12日
上午9-11时
| 市政府大门侧
|
市环保局
| 5月12日
上午9-11时
| 市政府大门侧
|
市水务局
| 5月12日
上午9-11时
| 新区转盘
|
市林业局
| 5月12日
上午9-11时
| 天益广场
|
市教育局
| 5月12日
上午9-11时
| 天益广场
|
市交通局
| 5月12日
上午9-11时
| 白招牌
|
市消防支队
| 5月12日
上午9-11时
| 白塔广场
|
市规建局
| 5月12日
上午9-11时
| 新区转盘
|
市广电局
| 5月12日
上午9-11时
| 科维商城
|
市科技局
| 5月12日
上午9-11时
| 白招牌
|
市民政局
| 5月12日
上午9-11时
| 白塔广场、大梯步文化广场、百子图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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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局
| 5月12日
上午9-11时
| 大梯步文化广场
|
市卫生局
| 5月12日
上午9-11时
| 百子图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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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航务局
| 5月12日
上午9-11时
| 水井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