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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防灾减灾日”科普宣教活动的通知

  (三)加强督导。市政府应急办、市民政局负责整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对宣教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使“防灾减灾日”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防灾减灾日”活动结束后,请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于5月20日前将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应急办。
  联系电话:3115792,传真:3191361。
  附件:“防灾减灾日”设点宣传安排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防灾减灾日设点宣传安排表

单 位

时 间

地 点

市国土局

5月12日

上午9-11时

市政府大门侧

市环保局

5月12日

上午9-11时

市政府大门侧

市水务局

5月12日

上午9-11时

新区转盘

市林业局

5月12日

上午9-11时

天益广场

市教育局

5月12日

上午9-11时

天益广场

市交通局

5月12日

上午9-11时

白招牌

市消防支队

5月12日

上午9-11时

白塔广场

市规建局

5月12日

上午9-11时

新区转盘

市广电局

5月12日

上午9-11时

科维商城

市科技局

5月12日

上午9-11时

白招牌

市民政局

5月12日

上午9-11时

白塔广场、大梯步文化广场、百子图广场

市气象局

5月12日

上午9-11时

大梯步文化广场

市卫生局

5月12日

上午9-11时

百子图广场

市航务局

5月12日

上午9-11时

水井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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