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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服务世博,减灾从社区做起”2010年“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服务世博,减灾从社区做起”2010年“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沪民救发〔2010〕42号)


各相关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0〕1号)和市应急委《关于印发2010年本市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应急委〔2010〕1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开展2010年“5.12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12日为“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5月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

  二、活动主题

  国家减灾委确定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为“减灾从社区做起”。根据市政府要求,本市系列宣传活动主题为“服务世博,减灾从社区做起”。

  三、“防灾减灾日”图标使用

  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国家“防灾减灾日”图标的通知》(国减办电〔2010〕2号),为提升国家“防灾减灾日”的号召力,增加国家“防灾减灾日”的公众认同感,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家“防灾减灾日”图标于2010年“防灾减灾日”起正式启用。各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在开展“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时使用该图标。使用图标时应要保持活动标志的完整、准确,不得随意改动(详见附件)。

  四、活动内容

  在宣传周前后,本市将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开设专栏专题、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二是进一步落实社区各项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基层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应急预案、明确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社区综合减灾基础设施,开展内容丰富的社区活动,以提高社区居民灾害应对能力。三是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培训和教育活动,注重做好针对不同人群的防灾减灾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各类灾害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2010年防灾减灾宣传系列活动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民政局、市民防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本市系列宣传活动总体方案,并按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2010年“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的有关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区风险排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防灾啄木鸟行动”,发动社区居民查找社区风险隐患;确定本市2010年“防灾减灾日”宣传口号和公益宣传短信内容(详见附件);组织开展本市首批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本市民政系统开展自然灾害灾情报灾核灾网上模拟演练;组织“全国防灾减灾知识大赛”上海选拔赛以及“第二届中国(国际)防灾减灾摄影作品征集展”上海地区征集活动;在上海市民政局网站开设“防灾减灾日”宣传专栏;汇总各部门和单位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和国家减灾委。

  (二)市民防办:组织开展“迎世博、保安全”民众防护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上海市“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暨家庭应急包发放仪式;制作民众防护知识的宣传公益片;组织采集民众防护知识文章,在有关报纸和网站上刊登发表;组织一期民众防护科普知识专刊;向市民群众、学生免费开放上海民防科普教育馆;组织开展《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颁发专题宣传报道活动;组织开展民众防护网上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地下空间安全使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报道工作。

  (四)市教委:负责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

  (五)市经信委:负责协调本市移动通信运营商在宣传周期间向全市发布“防灾减灾日”公益短信。

  (六)市建交委:负责组织全市各地铁、公交站播放民众防护知识的宣传公益片;组织高速公路、高架道路等道路上的显示屏播放“防灾减灾日”宣传口号。

  (七)市科委:负责协调本市民防办、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地震局等相关科普场馆向市民群众、学生免费开放,并向公众公布各场馆开放信息。

  (八)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在全市重点交通路口设置发放点,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

  (九)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本市各医院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并组织医疗卫生咨询和防病、灾害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活动。

  (十)市房管局:负责组织本市各住宅小区显示屏播放民众防护知识的宣传公益片和“防灾减灾日”宣传口号。

  (十一)市科协:负责组织本市各区县的电子科普画廊播放防灾减灾知识教育片。

  (十二)上述有关部门以及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农委、市规土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系列宣传活动,并将有关宣传资料送交相关责任部门。

  (十三)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内各委办局、街道(乡镇)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共同做好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以上分工详见《2010年上海市“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系列活动计划表》(见附件)。

  六、实施步骤

  (一)筹划阶段(3月-4月上旬):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组织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分工。

  (二)准备阶段(4月中下旬):组织下发宣传活动有关文件,组织召开工作布置会,组织设计制作宣传资料。

  (三)实施阶段(5月中上旬):按照有关要求,有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宣传活动。

  (四)总结阶段(5月下旬):收集汇总市、区(县)以及相关部门的宣传工作情况,撰写总结报告,于5月25日前报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请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8日前报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民防办汇总后将于5月20日将活动总结上报上海市人民政府。

  附件:

  1、《2010年上海市“防灾减灾日”集中系列宣传活动计划表》

  2、《国家“防灾减灾日”图标》

  3、《2010年上海市“防灾减灾日”宣传口号及公益短信》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1:
  2010年上海市“防灾减灾日”集中系列宣传活动计划表

序号

活 动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负责

部门

协助部门

备 注

开展“社区防灾啄木鸟行动”

配合全市基层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以有奖征集的方式,发动社区居民积极查找社区风险隐患。

5月12日-31日

社区、网络

市民政局

市新闻办、市建交委、市民防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农委、市规土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市房管局等委办局和区县民政局

民政系统将在社区咨询点派发宣传资料,并在网络开设专题宣传

举办上海市“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暨家庭应急包发放仪式

组织向社区居民提供免费家庭应急包,开展防灾减灾设点宣传活动

5月12日

由负责部门确定

市民防办

浦东新区、市妇联、市红十字会

 

组织开展多种 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

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报道工作。

5月6日-13日

媒体

市新闻办

 

 

协调上海移动通信运营商,向全市发放防灾减灾公益短信

5月7日-13日

手机短信

市经信委

市民政局

协助部门提供防灾减灾公益短信内容

组织全市地铁、公交、户外广告、高速公路、城市高架道路和快速道路的LED显示屏上播放防灾减灾宣传资讯

5月7日-13日

LED显示屏

市建交委

市民政局

协助部门提供防灾减灾宣传资讯

免费开放上海民防科普教育馆、上海公安博物馆、上海地震教育馆、上海消防教育馆等防灾减灾教育场所,并向公众公布各场馆开放信息

5月7日-13日

各科普场馆

市科委

市民防办、市公安局、市地震局

协助部门提供科普馆开放的时间、地点等信息便于宣传报道

组织开展民众防护网上知识竞赛

5月份

网络

市民防办

新浪网、上海民防网

 

开展“全国防灾减灾知识大赛”上海赛区选手选拔和“第二届中国(国际)防灾减灾摄影作品征集展”上海地区征集的宣传工作

5月7日-13日

媒体

市民政局

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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