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和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按照国家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编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责任主体。制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标准和程序,规范有序地推进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实施。
(二)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各试点单位和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和职能,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和各级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共建共享和工程建设的跟踪和监控。
(三)建立企业和个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围绕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定并发布行业信用信息管理、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认定、信用评定管理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各试点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
四、工作安排
(一)2010年4月底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部门和试点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试点工作安排,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
(二)2010年5月底前,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的条目发布建设项目公开信息和信用信息。
(三)试点工作期间,各试点单位每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省建设厅治工办上报试点工作进度和情况。各试点单位要及时分析试点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接受5月份省治工办的检查。
(四)2010年6月底前,试点单位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治工办。
五、组织领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面实施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的试点工作。
组 长:谭新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