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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办法》的通知

  全省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的国家级和省级教改试点专业,每专业2名。获得以上所列国家级竞赛规定奖项及荣誉称号的学生保送推荐指标,按实际获奖情况列入计划。保送推荐学生计划由教育厅单独下达指标,不占招生院校招生计划。
  五、保送推荐工作程序
  1、院校选拔:
  (1)各高职高专院校根据教改试点专业保送推荐条件要求,按照学生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按序推荐前2名。学生选择就业而放弃保送升学机会的,严格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依序递补。
  (2)获以上规定的国家级竞赛奖项及荣誉称号的学生,由学校一并推荐。
  2、公示:
  各校确定保送推荐人选后,须在校园网上公示并在校园内张榜公告,公示期一周。如有举报,必须认真查实,不符合保送条件的,坚决取消推荐资格。重新递补人选的,需重新公示。
  3、申报:
  公示期结束后,由学校以文件形式正式向教育厅报送推荐名单、《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申请表》(一式四份)及学业考试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国家级竞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保送推荐学生不再参加“专升本”考试,但需与其他考生一同填写报考志愿表。
  4、审核录取:
  保送推荐学生由省教育厅高教处核准后,由省考试中心根据学生第一志愿办理录取手续。
  5、注册:
  省教育厅学生处根据保送推荐审查意见和录检表,与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的学生一同办理注册手续。
  六、工作要求
  1、具有保送推荐资格的院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保送推荐工作,认真制定和完善本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学生综合测评制度。通过保送推荐工作鼓励全体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公正廉明的校园风尚。
  2、坚持公开、透明,严格实行问责制。发现徇私舞弊的,要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取消作弊学生的录取资格,同时取消该院校保送推荐资质。
  3、各校报送推荐材料时,需一并报送本校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一式两份。
  4、材料报送时间:5月20-22日。
  附件1: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申请表
  附件2: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政治

面貌

 

出生

年月

 

民族

 

照 片

(一寸免冠,加盖学校教务部门骑缝章)

 

所在

学校

 

所学

专业

 

报考

院校

 

报考

专业

 

本专业

综合测评排名

 

本专业

文化成绩排名

 

本专业

学生人数

 

在校

期间

主要

荣誉及获奖称号

 

学校

推荐

意见

主要表现:

     

                     (公 章)

签字:                  年  月  日

 

高教处审核意见

考试中心审核意见

   

              (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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