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晋教办[2009]13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厅直各学校、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庆祝建国60周年活动领导组《关于庆祝建国60周年重点活动实施意见》(晋庆组发[2009]1号)精神,为了隆重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热情讴歌中国共产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改革开放,生动形象地反映我省教育事业六十年来改革和发展的辉煌成就,经厅务会研究,决定于 5 月中旬至8月下旬在我省教育系统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书画作品征集”活动,于国庆节期间举办“山西省教育系统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获奖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举办“山西省教育系统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获奖书画作品展”,充分反映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教育事业取得的历史成就,展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实现我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作品征集范围
山西省教育系统行政人员、教职工和高校学生创作的书画作品。
三、作品要求
1、书画作品以讴歌中国共产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改革开放、歌颂我省教育事业60年来改革和发展的辉煌成就为主题。内容要积极向上,紧扣时代脉搏,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
2、绘画类作品以中国画、油画、版画、水粉水彩画等为主。
3、书法作品以毛笔书法为主,书体不限,并请另附A4纸打印书写内容。
4、书法、国画作品,最小不小于四尺斗方,最大不超过六尺宣整张,以竖式为宜,油画、版画、水粉水彩画等作品最小不小于40㎝×40㎝,最大不超过120㎝×160㎝。
5、参展书法、国画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装裱,油画、版画、水粉水彩画等作品由选送单位装框。
四、选送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