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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的通知

  (三)标本兼治,严格执法。工作中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排查与治理相结合。立足于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措施,逐项治理。二是排查与执法相结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关闭取缔又死灰复燃、超层越界开采、违规排放尾矿、拒不执行停产整顿及关闭取缔指令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三是排查与许可相结合。对未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非煤矿山,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不合格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四)检查督查,务求实效。要以“明查暗访”、“下查两级”、“专家检查”和交叉互检等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的企业要重点监控,督促企业聘请专家指导,认真进行整改;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单位要实施重点督查;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认真细致检查督查,不留死角、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于每月15日前将《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段茂林  联系电话:67511620 传真:67511995

  附件:2010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当年累计数)

  二○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
  2010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当年累计数)

  填表区县:        填表时间: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非煤矿山数(家)

企业自查数(家)

乡镇普查数(家)

区县复查数(家)

一般隐患(条)

重大隐患(条)

投入隐患整改资金

(万元)

排查数

已整改数

排查数

已整改书

列入整治数

区县挂牌数

市级挂牌数

 

 

 

 

 

 

 

 

 

 

 

 

 

打击非法矿山数(个)

关闭非煤矿山数

(家)

下达整改处罚指令书(份)

实施经济处罚数

(万元)

实施刑事处罚数

(件)

查处违法事件数

(件)

办理信访举报数

(件)

执法排查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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