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物流园区调研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发展改革委(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部分省区市物流园区发展规划调研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10〕867号)要求,结合实施《四川省西部物流中心建设规划》,我委拟对全省物流园区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物流园区的发展现状。本地区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占地0.1平方公里以上的物流园区(含已运营、在建、规划中的名为物流园区、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等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的区域)发展的整体概况。
请对上述符合条件的园区摸底调查(可参见附件《重点物流园区基本情况调查表》),并在此基础上汇总提供如下情况:
1.总投资1-10亿元、11-20亿元、21-30亿、30亿以上各档物流园区的数量;占地0.1-1平方公里、1.1-2平方公里、2.1-5平方公里、5.1-10平方公里、10平方公里以上各档物流园区的数量。
2.本地区物流园区的建设情况、运作模式、总体信息化水平、专业化物流组织服务水平、与本地区重点产业和交通枢纽等的联动和服务情况、进驻企业的数量与土地利用情况、运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3.本地区重点物流园区的基本情况,即列入《四川省西部物流中心建设规划》和地市级各类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园区情况;运作较好的物流园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本地区对物流园区发展的有关政策。
(二)物流园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物流园区在布局、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今后5年物流园区发展的主要趋势和特点。
(三)物流园区发展的整体思路和目标。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发展水平、设施状况、市场需求、功能定位等情况,明确物流园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提出物流园区发展的整体思路和规划布局,以及本地区物流园区发展的目标(包括数量、规模、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本地区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等目标)。
(四)物流园区发展的主要任务。针对本地区的重要物流节点城市、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等布局,提出在完善物流园区区域布局和整体规模、提升设施能力和服务水平及其它方面的主要任务,提出本地区重点物流园区的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