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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岚皋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岚皋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规划〔2010〕427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我市部分县区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安发改投资〔2009〕720号)收悉。依据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岚皋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同意场址比选结论,将垃圾卫生填埋场建于县城以北约6公里的城关镇耳扒村八组红岩沟。
  二、建设规模
  同意利用红岩沟天然沟壑地形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场设计库容55万m3,日处理生活垃圾72t/d,服务年限为15年,建设规模为Ⅳ类,日处理能力为Ⅳ类,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
  三、总图及公共工程
  基本同意总图布置,将填埋场分为填埋区、生产生活辅助区、渗滤液处理站、覆土备料场、进场道路等五部分,总占地面积128.8亩。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工艺
  1、同意在库区下游建设垃圾挡坝,坝型为碾压土石坝,最大坝高19.2米,坝长56.0米。
  2、同意垃圾处理采用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理工艺,采用填筑单元升层法。
  3、原则同意采用1.5mm厚HDPE膜作为人工防渗材料对库底、边坡进行防渗处理,请在下阶段进一步优化防渗层结构,确保防渗效果。
  4、建议渗滤液采用厌氧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纳滤系统等深度处理工艺,排放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指标》(GB16889-2008)中表2指标。
  5、同意建设垃圾填埋场气体导出收集系统和场区卫生防疫、地下水、气体分析检测及维护措施,确保安全进行。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同意项目总投资3865万元。所需资金通过申请国家南水北调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解决。
  六、招标设施方案
  同意招标实施方案,详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附件:1、岚皋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投资估算表
  2、岚皋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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