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土资源系统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办〔2010〕65号)
省测绘局、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全面掌握和了解《浙江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 年)》(浙土资发〔2006〕43 号,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促进国土资源普法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4 月下旬开始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以下简称“检查验收”) 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工作实绩,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省国土资源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制宣传舆论氛围。
二、主要目的
通过开展检查验收,全面掌握全省近五年来开展国土资源普法工作情况,总结五年来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普法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谋划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表彰先进、改进不足、完善制度,推动普法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三、检查内容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重点内容确定为:
(一)“五五”普法启动情况
(二)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情况
(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四)“送法工程”开展情况
(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六)普法取得的效果
(七)工作方式创新情况
四、工作方法
(一)必查与抽查相结合。检查验收分为必查和抽查。必查对象为11 个市国土资源局及其确定的1-2 个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抽查对象为各检查验收小组推荐的省级国土资源“五五”普法先进单位。
(二)多种验收形式相结合。开展多种检查验收形式,主要为: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考察、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对照检查标准进行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