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中治理阶段:5月10日一6月30日。具体工作内容为:各地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各自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治‘五乱’活动”,集中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和“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社”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三)持续推进阶段:7月1日一9月31日。具体工作内容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暗访、督查、问责等方面入手,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工作保障,持续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一11月10日。具体工作内容为:在持续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同时,着力常态化、制度化地推进“除陋习,树新风”工作,健全和完善相关机制。11月底,对201O年度全省“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单位党政“一把手”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任、人人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各地必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职责体系,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搞好结合。“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年治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各地卫生系统、爱卫机构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集中治理、整体推进”的思路,继续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摸清现状、找准问题、增添措施,把专项行动与抓好“五乱”治理、开展 “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保持并深化治理成果,着力文明素质提升,促进良好风尚形成,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推动治理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将纳入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和省牵头部门工作督查和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同时加大暗访核查和“曝光”力度。省委宣传部已安排各地组织记者到医院等公共场所,连续报道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情况。因此,各地要加强对下级单位、部门特别是医疗卫生机构自身“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督导督查,对推进不力的,要责令整改;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到位的,要实施问责。同时,要把“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导机制,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