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厅、省爱卫会关于印发《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爱卫办、厅直医疗卫生单位:
2010年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根据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开展整治陋习专项行动”的安排,现将省卫生厅、省爱卫会制定的《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按每个阶段结束后的10天内(即前期准备阶段、集中治理阶段、持续推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电子信箱: scsawb@yahoo.com.cn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上报省卫生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为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和信息报送,各市州卫生局、爱卫办和厅直医疗卫生单位要落 实专人负责,安排专人承办,并以正式函件于5月10日前将联系人上报省卫生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邮编610041)。
联系人:梅德章 电话及传真:028-86133432
李军花 电话及传真:028-86133465
附件: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省卫生厅
省爱卫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卫生、爱卫系统治理规划(2009-2011年)》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治理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革除不良行为习惯,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设清洁卫生、优美文明、规范有序的城乡环境,注重培养城乡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自觉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