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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液化石油气经销点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各经销点的经营、储存场所是否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各经销点的经营、储存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及配电设施是否符合消防部门及国家现行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在储存场所内办公、生活或存放其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情况。
  五、组织机构
  成立贺州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液化石油气经销点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国学 副市长
  副组长:雷少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祚儒 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曹来顺 市公安局副局长
  岑桂华 市交通局纪检组长
  朱卫平 市广电局党组成员、电台台长
  罗金基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黄炳荣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帮志 市工商局副局长
  雷必武 市质监局副局长
  潘承志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李家运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整治工作有关组织实施方面的各项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由市质监局陈祚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雷必武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工作步骤和要求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0年4月上旬)
  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专项整治的意义。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4月-2010年5月)
  各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对照整治内容,查漏补缺,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自我整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规范,加强程序化管理。
  (三)执法检查阶段(2010年6月-2010年8月)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气瓶安全整治监督检查,对无证无照、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充装站坚决予以取缔;对违规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的充装站以及流动充装、用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倒灌或者超过规定的允差范围向气瓶充装以及充装质量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月-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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