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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0年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打牢社会火灾防控基础,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五)深入推进依法防控。各地要根据本地火灾规律和消防工作特点,继续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违法经营消防产品等行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消防法》,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严格依法行政,严把调查取证、法律适用、审核审批、备案抽查和过错追究“五道关口”,减少火灾隐患,强力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六)重点防控。紧盯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要问题,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始终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坚持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持续开展集中整治。紧紧抓住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商业密集区、车站周边地区等消防“乱点”不放松,实施多警种联动,每季度开展清查整治。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执法,铁腕整治违法锁闭安全出口、违规留宿人员、堵塞疏散通道、违章使用明火、建筑消防设施不合格、可燃有毒材料装修等违法违章行为。
  (七)基础防控。深入推进网格精细化管理,推广“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工作机制,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网络。明确专门管理力量,乡镇、街道设立消防办公室,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社区、行政村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实行社区区域联防和行政村“户户联防”机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牌化管理,分行业、分类别设置消防标牌,年内50%的“九小”场所达到要求。开展“零火灾社区、零火灾村镇”创建和消防安全“四有”社区(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宣传橱窗、有公共消防器材点、有志愿消防队伍)、“五有”农村(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标语、有志愿消防队伍、有消防水源、有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达标活动,年内50%的社区和70%的行政村达到标准。积极推进消防巡防一体化工作,制订出台具体建设标准,年内50%的队伍达标。全市50%的消防控制室、50%的公众聚集场所派驻消防专业保安。
  (八)加强社会单位“三会三化”建设。深化“三会一标”建设,在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以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三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到建设标准,全市打造40家以上消防安全样板单位。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等运用,依托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可视化,实时发现动态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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