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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印发《省旅游局2010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关于积极开展群团活动。重视机关文化建设,增加投入,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职工的精神生活。
  (七)关于开展扶贫帮困活动。认真开展扶贫帮建工作,想方设法为各种联系点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参与各种共建帮建活动,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重视和支持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事业的发展。
  (八)关于打造和谐文明机关。重视环境卫生建设,创造优美温馨办公环境,做到办公区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继续开展健康教育,强化干部职工健康意识,养成文明卫生习惯。
  (九)关于加强行政业务工作。要立足本职,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在发展旅游事业上有新的作为,在履行职责上有新的作为,在服务我省进位赶超、跨越发展上有新的作为。
  五、工作措施
  1. 广泛宣传发动。将文明单位创建列入2010年的重要工作内容,充分认识我局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的成绩,找到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全局上下步调一致,齐心协力,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激发创建工作热情,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2. 强化思想教育。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精神,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使大家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位置,明确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辩证关系,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争创意识,有效开展文明单位的各项创建工作。
  3.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局党组领导下的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处室单位各负其责,机关人员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责任体系。
  4. 开展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当好人民公仆,建设文明机关”活动,并逐步形成经常化、制度化,使人民公仆精神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上,及时总结、表彰、宣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5.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类机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动机关文明行政建设。
  六、责任分工
  各处室按照《江西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考核细则》(见附件)中的责任分工,对照标准,抓好工作落实,并按照创建办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七、工作要求
  创建文明单位是反映我局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全体干部职工上下一心,共同努力。一要深刻认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要清醒地看到,创建工作有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共识,把思想统一到局党组决策上来,努力开创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二要加强指导协调。创建工作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令行禁止,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各单位(处室)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当作重要任务来抓,对于各项创建工作要认真完成,努力实现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三要精心组织。创建工作要精心准备,精心谋划,精心设计,层层发动,全员参与,人人知晓,人人明了,入人心,见言行,形成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通过创建活动,充分展示我局干部职工昂扬向上、团结一心、奋勇拼搏的良好精神风貌,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推动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省旅游业的新跨越做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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