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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做好“五·一”节日市场供应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做好“五·一”节日市场供应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关于做好“五·一”节日市场供应的通知》(商运电〔2010〕075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维护市场稳定,确保市场供应。做好市场应急信息报送,出现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波动、商品供应紧张、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时,要迅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及时、如实上报省厅。
  二、积极组织货源。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核实肉、糖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品种和数量,根据市场需要,适时组织投放。要密切关注青海玉树地震灾区,组织本地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与灾区企业进行产销衔接,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和救灾物资调运准备。要关注粳米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指导企业做好粳米和小包装大米货源组织和销售工作。
  三、做好节日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经营消费安全。认真抓好节日供应现场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范促销活动,严防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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