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濮政办〔2009〕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八日
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根据河南省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重要性
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是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提高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使每一个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够得到及时无偿的法律帮助。其核心是有案必办、有问必答,为受援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呈现出一系列重要的阶段性特征,各种情况错综复杂,一些没有得到及时化解的矛盾纠纷,以及因为经济原因不能进入诉讼程序、自身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的事件时有发生,个别情况下甚至由此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继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援助作为国家设立的保障困难群众享有平等法律帮助权的制度,通过政府为困难群众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协调党群关系、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援尽援能够有效地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受益群众数量,尽可能化解已有矛盾,保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宽松和谐的外部环境。
(二)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百姓安,则国家安;基层稳,则社会稳。法律援助是一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制度,服务对象主要是基层经济困难群众。开展应援尽援,降低门槛,畅通法律援助入口,有助于法律援助进入困难百姓家庭,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基层,从而为更多的经济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提供足够的机会和可能。同时,随着案件受理数量、受援群众数量、服务质量的大幅提高,长期困扰群众的“打官司难”问题将会得到有效缓解,越来越多的群众能够直接通过法律援助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