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实验室建设,认真开展手足口病病原学检测
各市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建设和手足口病实验室检测工作,尚未开展肠道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市要尽快启动,具备条件的市要积极开展病毒分离工作,增强对病毒型别的鉴别及变异性分析能力,为更好地科学预测疫情发展趋势奠定基础。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和《2010年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控行动计划》要求,以县(区)为单位,每月至少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病例标本,病例总数少于5例时全部采样,对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全部采集标本,及时送当地市疾控中心检测。各市疾控中心要将核酸检测阳性标本每2周送省疾控中心一次,进行病毒分离。对采样病例要同时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各市采样、实验室检测情况(附件2)及个案调查表每周上报1次,于每周二17:00前以电子表格或数据库上报省疾控中心(crbfzs@vip.163.com),阳性检测病例要及时在网络直报系统中进行订正。
四、加强重症病例救治,落实传染病防控职责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重症筛查、病人隔离、危重病例会诊制度和转诊规范程序。建立健全重症病例巡回救治指导制度和临床筛查制度、重症病例个案调查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省里将适时组织临床专家对重症集中的地区进行重症病例筛查和救治工作指导。各市也要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制度,切实提高救治能力,全力做好重症患儿的救治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死亡。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诊疗水平。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严防院内感染和医源性传播。要特别重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控能力,改善就医环境,规范诊疗程序,严禁随意截留重症患儿。
五、强化人员培训,全面落实手足口病各项防控措施
各地要继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临床救治等专题培训工作,以我厅编发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手册》为基础教材,开展全员培训,提高早期发现、诊断、治疗、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和实验室检测工作水平。会同教育部门开展托幼机构人员培训,完善防控措施。去年疫情高发的市要认真总结防控工作经验,进一步巩固行之有效的措施。要按照分类管理和指导的原则,着力抓好当前疫情高发区、疫情上升较快地区的工作。去年的低发区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学习疫情高发区的流行病学防控和临床救治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工作措施,尽快提升本地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