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表彰潍坊市卫生局普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试点工作的通报
(鲁卫办字〔2010〕25号)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2008年1月,潍坊市被卫生部和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普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试点市。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和大胆探索,潍坊市卫生局圆满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创建了“小病社区低收费、大病住院有保险、公共卫生政府管”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框架,在覆盖120万人口的的试点县(市、区)实现了城乡居民在社区看小病“花小钱”,大病到医院“少花钱”,公共卫生服务“不花钱”的目标。试点工作得到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及专家的较高评价和充分肯定,试点成果被潍坊市委、市政府授予2009年度创新成果奖。
在推进试点工作中,潍坊市卫生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搞好测算,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和一系列规范性配套文件,协调各级财政投入8300万元推动试点任务落实,确保了试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试点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从扩大医保覆盖面和提高补助水平入手,通过实行紧急疾病先救治后缴费及产妇定点生产、定额收费、定额补助等方式,积极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和看不起病的问题。实行小病就医“5元门诊”制度和医保基金住院费用预付制,医药费用得到有效控制,门诊和住院费用持续下降。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方面,遴选360种基本药物按招标价格“零加成”销售,实行统一品种、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使用规范、统一补助标准的“六统一”管理,药品费用明显降低。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加快基层服务网络建设,整合医疗卫生资源,中心城区打造起“10分钟就医圈”,农村基本实现农民看病“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方面,建立起公共卫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财政按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统一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慢病管理、预防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为表彰先进,鼓励探索,激励全省卫生系统积极投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省卫生厅决定对潍坊市卫生局普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试点工作给予表彰。当前,深化医改工作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任务繁重而艰巨。全省卫生系统要以潍坊市卫生局为榜样,学习他们改革创新、勇于拼搏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探索,勇于改革,紧紧抓住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不等不靠,迎难而上,主动探索破解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突破难点,打造亮点,努力解决医改中涉及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为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群众健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