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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与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依照《山东省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办法》规定要求,省卫生厅成立全省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市和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的等级评审工作。
  我厅拟面向全省妇幼保健机构、高等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公开选聘具有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实践经验和等级评审能力的管理专家和专业技术专家,组建全省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等级评审专家库。各市卫生局要成立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选聘专家组建市级评审专家库,开展对辖区内一级妇幼保健机构的等级评审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成立本单位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活动实施方案。
  ㈡评审程序与评审标准
  采用“妇幼保健机构对照标准自查-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评审-市卫生局初审-省卫生厅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批准授牌”的程序。县(区、市)妇幼保健机构申请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须先由县(区、市)卫生局初审,再经市卫生局复审后上报省卫生厅评审。
  ㈢评审规划与时间安排
  本周期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全省163家妇幼保健机构的等级评审工作,评审结果5年有效。2010年3月等级评审工作正式启动,选取3-4家二级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试点评审;2010年下半年全省范围全面推开,2011年形成创建迎评高潮,2012年年底完成全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2013年进入巩固提高阶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对分级管理和等级评审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全省各地由集中创建、集中评审转入以巩固评审工作成效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常态管理。
  三、2010年评审工作安排
  ㈠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培训学习阶段(3-4月)
  各市要积极开展等级妇幼保健院创建工作,成立等级评审办公室,按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完善功能任务。
  省厅成立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设立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举办等级评审工作培训班;组织推荐、遴选确定省级评审专家,建立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专家库;完成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市卫生局组织研制本市《一级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拟定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实施计划,排定等级评审时间表;推荐省级评审专家,组建市级评审专家库;根据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既往工作基础自查、自评情况,推荐申请二级、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试点机构。
  ㈡第二阶段:自查自评阶段(5-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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