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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十七)加强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针对残疾学生的特点,因地制宜、因人而宜安排文体教育,广泛开展适合其特点的、多种形式的体育、文艺活动,加强学生卫生保健工作,提高残疾学生体育、卫生与健康以及美育素养。
  (十八)全面提高信息技术教育水平。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区县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设施设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弥补残疾人生理缺陷,在教学过程中大力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残疾学生信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构建全市特殊教育信息化服务系统,搭建特殊教育资源共享的校际网络服务平台,用信息化推动特殊教育的现代化。
  (十九)深入开展特殊教育研究。加强特殊教育教科研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科研质量和水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要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区县教研部门要安排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人员,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发挥高等院校、教育教学研究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的作用,推动特殊教育的教研和科研工作。
  六、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政府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  
  (二十)进一步强化政府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区县人民政府要将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切实把特殊教育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关心特殊教育的特殊需要,制定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职能和责任,加强合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二十一)加强特殊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将特殊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健全和完善特殊教育质量评估和通报、表彰制度,将特殊教育办学水平作为衡量区县教育事业发展整体水平和评选先进区县的重要指标,定期对特殊教育进行专项督导。
  (二十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加大特殊教育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尊重特殊教育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舆论氛围。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捐赠及免税的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企业和民间组织支持特殊教育,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卫生局
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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