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联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留存

  第二联 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留存

  第三联 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留存

  附件2
  维修工程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决算

工程验收时间

验收结论:

施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或村委会)意见: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