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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持我市产业发展的主要思路及201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1.产业扶持覆盖各种所有制形式,既要加强对支柱型、资源型产业中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控制力和投资力度,也要加大对若干带动力强的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

  2.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重点扶持,短期内可采取政府主导的方式,集中政策、资金和组织保障的优势,扶持企业尽快做大做强。但是,政府资金的投入必须与企业的改制重组相结合,确保企业优质资产集中发展,轻装上阵。同时,完善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敦促企业切实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水平和能力,力争2-3年内能走上资本市场,成为公众公司,为中长期内国有资本开展市场化运作提供基础和空间。

  3.对民营企业的重点扶持必须坚持市场化运作,政府以引导和参股为主,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机构参与项目投资、运作。对于农业类重大项目,还可以加大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扶持。先期投入比较大(1亿元以上)的项目,政府初期就要与战略合作伙伴签订分期回购政府投资的协议,并明确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要求,建立市场化的责权利约束机制。

  (三)扶持产业发展的项目筛选坚持短期利益和中长期利益相结合

  1.兼顾产业项目和产业支撑体系项目的资金安排。产业项目可以迅速提供产值和税收,产业支撑体系中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可以在中长期内发挥效用,两者都要同时兼顾。今后将把60%的资金用于产业项目,将40%的资金用于产业支撑项目。

  2.产业项目扶持资金投向要兼顾两个平衡:一是以工业项目为重点,兼顾第一和第三次产业项目;二是以大中型企业(项目)为主,兼顾中小型企业项目。大中型企业(项目)资金主要投向“三基地”建设中的重大产业项目,中小型企业(项目)资金主要投向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中的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创业培育、科技攻关、技术创新、市场网络建设以及产值(销售)、税收上台阶奖励等。

  3.产业支撑体系项目资金投向要兼顾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之间的平衡,以基础设施项目为主,兼顾关键性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其中,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主要投向“三基地”建设中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和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金融中心、总部基地的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主要投向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以及国家、自治区级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创业服务与产权交易平台等项目。同时,统筹部分资金用于鼓励招商引资、税收贡献、销售上台阶、金融中心建设、总部经济发展和企业改制上市等配套奖励政策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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