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我省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发改项目〔2010〕261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工程咨询单位:
按照《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0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0〕431号)要求,现就2010年我省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初次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单位;
(二)申请升级、扩大专业、扩大服务范围的单位;
(三)已获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的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的,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资格。
二、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申请书、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四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请各有关申报单位访问中国工程咨询网(http://www.cna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