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各级粮食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过程管理、规范管理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台账要能够真实、及时、准确、规范反映和再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台账内容要包括以文件形式公布的领导机构、管理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检查、培训等)、岗位职责、责任制、上级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等,要包括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设备维修、检测、员工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安全投入、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理等安全工作记录和图像资料,逐步构建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各粮食经营企业都要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和全员安全培训制度,重点抓好基层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新进职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保证每个职工都要系统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学懂学会并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范,全面提升员工安全素质,让“我要安全”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三)要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重视资金投入,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要定期进行设备检验、检修,设备完好率、凭证运行率和消防设施装备良好率要全部达到100%;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市区县各级粮食主管部门和各粮食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单位工会组织要监督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的落实。
三、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严格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储粮化学药剂必须实行统一采购,集中存放,专仓储存、专人管理、双人双锁,防止出现药剂丢失、泄露、爆炸等事故;储粮化学药剂必须严格执行集中存放保管的方式,并做到药剂库存日清月结,确保账物相符。
(二)严格熏蒸备案制度。粮油仓储单位要严格按照《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5号令)的规定,进行熏蒸作业的要制订熏蒸方案,并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熏蒸作业中,在作业周围设立警示牌和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熏蒸作业区。
(三)严格《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要突出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别要严格粮食入库出库时段的安全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粮食仓储企业要与作业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严格作业规范,同时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加强现场巡查,严防各类作业事故发生。
(四)要加强出租仓房、外租仓房、简易仓储粮、超高储粮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报废仓、危险仓储粮;要高度重视粉尘防爆、安全用电、高空高危作业的现场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好防火、防汛及各种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粮油运输和交通安全管理,严禁违规违章行为,严防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