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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0年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0年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粮发〔2010〕55号)


各区县商务委、粮食局,各远郊区县粮食总公司,北京粮食集团公司,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现将2010年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0年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推动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2010年,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 《北京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确保全行业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一、 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粮食行业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要坚持把安全工作与生产管理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各级粮食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有关综合监管部门的作用,形成共识与合力,完善监管制度和监管机制。
  (二)深入贯彻、落实市粮食局、市安监局联合印发的《北京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京粮发[2010]37号)。各粮食行业管理部门、各粮食企业,要把《北京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与“五五”普法结合起来,提高粮食行业全员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要结合本区县、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全市粮食流通行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层层签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二、强化基础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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