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安监发〔2010〕68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0〕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渝府发〔2010〕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重庆市2010年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今年市政府2号、3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决定在全市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市“基层基础突破年”为主线,通过继续深化专项行动,抓排查、打非法、强管理、压事故,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2.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挂牌限期整治,促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95%以上,重大隐患“五落实”率达到100%、限期整治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