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水利工程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水基﹝2010﹞15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安监局,市水投集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全市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水利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市重点水利工程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重庆市重点水利工程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审查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水利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水利系统主管的防洪、灌溉、水力发电、供排水、城市堤防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重点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建设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监督管理。
全市非重点水利工程施工建设中涉及到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可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