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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关于赣州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购置广播电视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西省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关于赣州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购置广播电视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赣发改外资字[2010]631号)


赣州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赣州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购置广播电视设备项目可研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2009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第三批计划的通知》(发改外资[2009]2246号)及有关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为提升赣州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原则同意赣州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购置广播电视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引进讯道转播车、卫星转播车、非编和媒体资产管理系统、演播室装修及设备、播控中心设备、ENG前期采集系统、广播直播车、广播调频发射机、电视发射机、办公网络设备等广播电视设备。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920万元人民币,其中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600万美元,自筹配套资金4820万元人民币。

  四、贷款本息偿还及汇率风险由赣州市财政局和赣州市文化和广播电视局共同承担。

  五、请督促项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规范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的监管。要按照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在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以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赣州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购置广播电视设备项目

项  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它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审批部门盖章

                           2010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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