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发票原则上应使用“水印双色防伪干式复写纸”印制。面额10元以下的定额发票可使用带有“JSDS”水印的专用防伪纸印制。门票的用纸由省辖市级地税机关确定,并报省局备案。
(二)发票防伪底纹
发票防伪底纹由省局统一制作。发票防伪底纹的使用范围和式样详见新版《江苏地税发票样本》。
(三)发票监制章
发票监制章的胶片由省局统一制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妥善保管,未经省局授权不得复制。
(四)一维条码
除门票、“江苏省旅客运输专用发票”、“江苏省XX市客运专用定额发票”、“江苏省医疗门诊专用发票”、出租车专用发票和面额10元以下的定额发票外,发票的右上角均应当印制一维条形码。一维条形码的编制规则与信息内容详见新版《江苏地税发票样本》。
印制发票的企业和发票验收入库单位应当及时采集发票防伪标识信息,建立发票防伪措施档案。
四、关于发票代码编制
详见新版《江苏地税发票样本》。
五、关于有奖发票
为鼓励和引导消费者索取发票,可以根据需要在定额发票、机打卷式发票等种类的发票上设置刮奖区。各地要加强对发票布奖、兑奖环节,以及发票有奖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鉴于邮电通信、金融保险、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特殊性,上述行业使用的发票暂不布奖。
六、关于发票监制范围
通用机打发票(由省辖市级地税机关布奖的除外)以及“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等专用发票由省局监制,其他种类的发票可由省辖市级地税机关监制。
七、关于税控收款机和开票软件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收款机、省局统一开发的开票软件,或者按照规定自行开发的开票软件开具机打发票。
使用自行开发的开票软件开具发票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1、发票年使用量10万份以上;
2、开票软件符合《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发票开具软件开发标准与接口规范》(另行下发),能够实时向地税机关传输发票开具明细信息或者实时提供发票开具明细信息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