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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0〕65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0年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0年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切实做好我市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提高全民防震避险自救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真正使防震减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思想,在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工作目标

  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当中,每学年组织中、小学学生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不少于四次;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各大医院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企业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每年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各大商场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两次以上;市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也要组织所属干部、职工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通过开展地震应急模拟演练,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指挥协调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使全体公民在发生地震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撤离危险地带,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

  三、工作要求

  (一)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在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市地震局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的督促、指导工作。组织开展示范演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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