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政府电子政务正式启用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0〕74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直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政府电子政务正式启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中卫市政府电子政务正式启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践行低碳经济,建设效能型、节约型、服务型政府,我市于2009年2月5日开始筹建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建设,6月19日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开始试运行,运行期间有126个单位接入,政府部门接入率100%。自试运行以来,市政府已通过此系统传输各类电子公文289件,发送提醒短信11994条。市政府每件公文印刷份数由180份减少至80份,不仅节约印刷费用1.5万元,也降低了公文发送间接费用,提高了政府公文发送效率。同时,2009年11月,中卫市电子政务办公系统被评为全国《中西部地区十佳电子政务优秀应用案例》。现就正式启用中卫市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制定如下方案。
一、启用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启用。电子政务办公系统正式启用后,将取消试运行期间的电子公文和纸质件并行方式,向无纸化办公目标迈进。
二、启用范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各镇(乡)政府以及连接电子政务办公系统的其他单位。要求非涉密的公文必须使用电子政务办公系统进行报送,涉密公文仍按纸介质文件或机要专网方式报送。各使用单位自行打印纸质文件存档。
三、工作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系统的规划开发、推广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制定系统的具体工作规范和制度并负责电子政务使用单位的考核;组织开展使用单位的培训工作;监督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规范和制度,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征询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逐步改进和完善系统,协调解决系统使用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2、各使用单位必须明确一名领导主管电子政务工作,并确定一名电子政务收发管理员。各单位收发文管理员每天10:00、16:00登录系统进行电子收文,下午下班前必须登录系统查阅文档,如出现延时收文,造成的损失将追究责任。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公文收发传阅制度,电子政务系统中传送的公文信息必须是正式定稿的公文。在接收和发送信息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时限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