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第二届青年创业者电视选拔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政发〔2010〕39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第二届青年创业者电视选拔大赛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一日
中卫市第二届青年创业者电视选拔大赛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工作,通过开展青年创业大赛,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出创业领军人物,培育创业带头人,渲染创业气氛,营造创业氛围,激励更多的青年投入到创业中来,加快实现创业中卫和富民强市战略。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创新创业 青年先行
二、参赛人员
有强烈的创业愿望、较强的创业能力和可行性的创业项目,年龄在20周岁至45周岁之间的社会各界青年创业者。
三、大赛组织者
(一)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二)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总工会、中卫日报社、中卫广播电视台及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其他相关单位。
(三)中卫市第二届青年创业者电视选拔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田海福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海选阶段(2010年4月1日-4月15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大赛,组织开展海选报名工作。参赛人员应提交大赛报名表、创业计划书(包括:企业项目概况、个人诚信记录、项目市场评估、企业组织结构、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启动资金、企业收益)及相关证件、材料。
(二)资格审核阶段(2010年4月16日-4月20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人社、团市委、发改委、工信、教育、审计、科技、环保等部门及区、市优秀创业导师对海选推荐的100名创业者进行初审,主要依据参赛选手《创业计划书》及以下参赛资格与条件进行审核,选出50名青年创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