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强环节管理,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各级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管理、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各项措施,加强消毒供应中心内部质量控制,实现消毒供应管理各环节的无缝衔接。要合理布局,优化工作流程,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要加强清洗消毒及灭菌监测工作,建立有效的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及时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等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重视医务人员手卫生与自我防护。要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按规范处置医疗废物,防止院内外环境污染。要采取集中管理的模式,对全院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统一由消毒供应中心(室)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保证清洗、消毒灭菌质量,做到资源共享,规范管理,预防医院感染发生。凡新建或改建的消毒供应中心(室),必须取消手术室自行清洗消毒、包装、灭菌物品(急需快速灭菌物品和腔镜的处理除外),取消科室自备包,从硬件和软件上实现消毒供应的集中化管理;硬件上暂无条件集中管理者,医院护理及感染管理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对科室自备物品的检查力度,督促并协助消毒供应中心(室)严格把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消毒灭菌质量。同时,各级医疗机构要逐步探索建立消毒供应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及质量追溯制度,科学控制成本,做到低耗高效;有条件的大型医院可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开展社会化服务,为邻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物品清洗、消毒、包装、灭菌及供应的服务,节约成本、资源共享。
四、进一步加强岗位培训,提高专业能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工作,督促相关医务人员认真学习《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和卫生部颁布的三个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和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和三个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监测规范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等,使消毒供应中心(室)人员能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和遵守物品清洗、消毒、包装、灭菌、监测等操作的流程与要求,切实履行消毒供应各环节管理的相应职责,承担应有的责任。消毒员必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